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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外管证”变“报告表”,跨区涉税事项办税全辅导~~

2017-11-01 北京国税

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
优化办理流程

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提高税收征管效率,税务部门创新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,自2017年10月3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。

要点梳理

一是将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”更名为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”。

二是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,改为填报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》。

三是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,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。

四是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信息电子化。

办理流程

一是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》填报。纳税人可登陆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。

二是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。由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,携带税务登记证件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报验。

三是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。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,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、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,只需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《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》。

跨区域涉税事项的申请、作废、缴销

 跨区域涉税事项的申请

网厅(纳税人端)操作流程

1、选择“综合业务”下的“跨区域涉税事项”:

2、点击进入到如下界面,选择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申请”:

3、进入如下界面,点击“填表”:

4、将表中所需部分填写完整,点击保存:

5、点击“提交申请”:

6、提交成功后,显示如下界面:

7、点击“查询受理结果”,如果显示正在受理中,多刷新几次。

 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作废

备注:由于作废和缴销模块除业务名称以外均无变化,所以在以下演示文稿中的“外出经营管理证明”均指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”。

网厅(纳税人端)操作流程

1、点击“综合业务”中的“跨区域涉税事项”:


2、选择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作废”:

3、点击“填表”:

4、在“局轨”中选择需要作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,并将其他绿色部分如实填写,填写完毕后,点击“保存”:

5、保存后,自动进入如下界面:

6、点击“添加附件”,上传所需资料:

7、上传完毕后,点击“关闭”,返回到如下界面,勾选所上传文件,然后点击“提交申请”:

8、点击“查询受理结果”,如果显示正在受理中,多刷新几次。

纳税人申请作废所需提交资料如下:

企业作废申请的(法人签字、加盖公章)扫描件

 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缴销

网厅(纳税人端)操作流程

1、选择“综合业务”下的“跨区域涉税事项”:


2、点击进入到如下界面,选择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缴销”:

3、进入如下界面,点击“填表”:

4、在“局轨”中选择需要缴销的报告表,并将其他绿色部分如实填写,填写完毕后,点击“保存”:

5、保存后,自动进入如下界面:

6、点击“添加附件”,上传所需资料:

7、提交成功后,显示如下界面:


8、点击“查询受理结果”,如果显示正在受理中,多刷新几次。

纳税人申请缴销所需提交资料如下:

1、企业办理完申报后经营地税务机关出具意见并签字、盖章的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》扫描件

2、代开发票的扫描件

3、企业外地预缴税款的凭证扫描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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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京国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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