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
优化办理流程
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提高税收征管效率,税务部门创新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,自2017年10月3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。
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
优化办理流程
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提高税收征管效率,税务部门创新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,自2017年10月3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。
要点梳理
一是将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”更名为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”。
二是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,改为填报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》。
三是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,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。
四是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信息电子化。
办理流程
一是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》填报。纳税人可登陆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。
二是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。由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,携带税务登记证件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报验。
三是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。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,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、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,只需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《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》。
跨区域涉税事项的申请、作废、缴销
跨区域涉税事项的申请
网厅(纳税人端)操作流程
1、选择“综合业务”下的“跨区域涉税事项”:
2、点击进入到如下界面,选择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申请”:
3、进入如下界面,点击“填表”:
4、将表中所需部分填写完整,点击保存:
5、点击“提交申请”:
6、提交成功后,显示如下界面:
7、点击“查询受理结果”,如果显示正在受理中,多刷新几次。
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作废
备注:由于作废和缴销模块除业务名称以外均无变化,所以在以下演示文稿中的“外出经营管理证明”均指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”。
网厅(纳税人端)操作流程
1、点击“综合业务”中的“跨区域涉税事项”:
2、选择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作废”:
3、点击“填表”:
4、在“局轨”中选择需要作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,并将其他绿色部分如实填写,填写完毕后,点击“保存”:
5、保存后,自动进入如下界面:
6、点击“添加附件”,上传所需资料:
7、上传完毕后,点击“关闭”,返回到如下界面,勾选所上传文件,然后点击“提交申请”:
8、点击“查询受理结果”,如果显示正在受理中,多刷新几次。
纳税人申请作废所需提交资料如下:
企业作废申请的(法人签字、加盖公章)扫描件
三
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缴销
网厅(纳税人端)操作流程
1、选择“综合业务”下的“跨区域涉税事项”:
2、点击进入到如下界面,选择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缴销”:
3、进入如下界面,点击“填表”:
4、在“局轨”中选择需要缴销的报告表,并将其他绿色部分如实填写,填写完毕后,点击“保存”:
5、保存后,自动进入如下界面:
6、点击“添加附件”,上传所需资料:
7、提交成功后,显示如下界面:
8、点击“查询受理结果”,如果显示正在受理中,多刷新几次。
纳税人申请缴销所需提交资料如下:
1、企业办理完申报后经营地税务机关出具意见并签字、盖章的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》扫描件
2、代开发票的扫描件
3、企业外地预缴税款的凭证扫描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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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京国税